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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源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08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8-07-18 14:53:4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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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财法函〔2018〕63号 


市住建局:

现就张百坚、李晓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提案》(第20180085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出台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乡清洁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632号),资金投入方面主要有:

(一)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村集体和村民收取不低于12·人的农村保洁费用(其中村民缴交卫生保洁费不低于2元/年·人);

(二)加大财政投入。以村(居)户籍人口为基数,市、县区、乡镇分别按3元/年·人、6元/年·人、3元/年·人的标准,合计12元/年·人给予村(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补助;以建制镇(乡)户籍人口为基数,市、县区财政分别按不低于2元/年·人、6元/年·人的标准给予各乡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此补助标准在今后我们会根据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财力规模扩大的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加投资;市政府将从2016年起三年内筹资2个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其中:1.5亿用于全市10个新建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补助,500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镇、村补助。

二、2017年由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进行立法,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防治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据了解,目前《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在市人大修改、审议中,预计明年正式颁布实施。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