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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9-03 14:53:03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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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工商函〔2018〕117号

 

赖路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商住区餐饮业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环保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状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餐饮业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油烟污染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大部分是小型餐馆无油烟治理设施,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市民环境。目前,我市餐饮业主要以小型餐饮业、小作坊、大排档为主,还有不少属于家庭作坊式运作模式,呈现分散广、数量多的特点,大部分邻街而建,且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追求低投入、高产出,未设置专用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群众反映强烈。

二、目前各部门的监管措施

(一)工商部门。

1.严格履行登记职责。依照《河源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住改商规定。商事主体将住宅作为住所办理登记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危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等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签订《河源市住改商登记承诺书》,承诺“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不从事危机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等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以上以上承诺或有其他业主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本商事主体将无条件办理该场地,办理注销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手续。

2.积极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是餐饮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其需要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后(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在告知申请人上述事项后,收取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许可事项及许可部门,并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之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二是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按照同级告知原则,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将业务系统生成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自动推送至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告知经营项目的相关审批部门。目前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使用有省工商局开发的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企业信息共享和推送。

3.加强监管。工商部门加大对市区餐饮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力度,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突出对餐饮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防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依法吊销证照等行政手段。今年5月份,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河源市2018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工商联字20184号),共抽取15户市场主体,其中涉及餐饮的有7户。近期,河源市工商局制定印发了《2018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工商企管字〔201811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工商企管字〔2018114号)共抽取市场主体4706户,其中涉及餐饮的有2149户。重点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公示信息;广告;合同等方面进行检查,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行当中。同时,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工商职能和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行为,对餐饮店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整治餐饮店油烟废气排放的现象,整顿市场秩序。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商住区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做到部署到位,措施有效,全面提升商住区食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开展全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结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18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粤食药监办〔201884号)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对商住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建档造册工作,达到“底子清,情况明”良好效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数510人次,开展商住区摸底排查206家次,登记造册112家。二是依法行政,规范许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对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具备主体资质且存在供餐行为的商住区食品餐饮供餐者,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坚持“严格许可、热情服务”原则,对符合要求的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核查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继续经营。三是全面推动商住区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以《河源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主要抓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民生,严格监管,落实责任,转变理念,凝聚合力,加大餐饮业发展指导力度,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提高食品餐饮单位量化管理水平,推动食品餐饮单位建设“明厨亮灶”先进管理模式,通过公众荧屏展示厨房关键加工操作情况,实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提升群众食品安全信心,促进餐饮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构建食品餐饮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环保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在餐饮集中区域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进行责令整改,尽量减少或避免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动员其关停、搬迁,最终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四)卫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一是规范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强化对从业者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商住区餐饮业单位认真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二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食品监测频次,对不达标的商住区餐饮业单位向社会公布并限期整改,强化与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共享等运作机制,对拒不整改的协同相关部门予以关停。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卫计、食药监、城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突出问题督办、信息互通共享等运作机制,实现“源头控制污染、事中联合执法、事后追踪监督”。对治理无望的予以取缔,对污染较重的进行限期治理,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努力改善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

(二)全面规范餐饮油烟排放,严格现有餐饮管理。对住宅小区附近的餐饮业,要求配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污水排放设施,安装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已开办的餐饮业服务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强化监管和巡查,对设施不到位、污染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加强对无证无照、店外设摊和占道经营等餐饮项目的排查、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投诉较多的重点小区、重点道路的餐饮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活动,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标准建设、正常有效的运行、按期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力度。

(三)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提案中委员对商住区餐饮业反映的噪声污染、油烟污染、废水污染、餐饮卫生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且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特点,我局将积极会同环保、食药监、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制定规范我市商住区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从商住区餐饮业的市场准入要求、餐饮业主的日常环境保护及食品安全技术规范、部门职责分工、部门的日常监管及协同监管要求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四)加大宣教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治的氛围。大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突出宣传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责任要求,对餐饮业经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关于环境保护和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条款,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原则,既解决油烟扰民的问题,又保障餐饮业的有序发展,通过治理实现经济和环保的“双赢”。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