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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9-21 15:21:1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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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农函〔2018〕323号


市扶贫办:

我们对市政协第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0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县(区)、镇(街道)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选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组)长效机制。每三年为一任期,向乡镇(街道)选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队长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科级以上优秀干部担任;向村(社区)选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组长从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股级以上干部担任,组长同时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组织推动“16N”(“1”是指基层党组织建设,“6”是指精准脱贫攻坚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平安镇村建设、法治镇村建设、文明村镇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N”是指各镇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行开展的特色做法)各项工作落实。

二、制订出台系列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河源实际,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和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的发展思路,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选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组)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其中《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是总纲性文件,其他三个实施方案是为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而出台的配套文件。

三、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重点是实施现代农业提升、生态宜居提升、乡风文明提升、基层治理提升、人才队伍提升、基础设施提升、民生保障提升、脱贫质量提升、改革创新提升九大行动,按照“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十年根本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实施现代农业提升行动。一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四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五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六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七是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

(二)实施生态宜居提升行动。一是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三是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四是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三)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三是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四)实施基层治理提升行动。一是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头雁”作用,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五是建设平安乡村。

(五)实施人才队伍提升行动。一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培育乡村专业人才,三是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四是支持新乡贤服务乡村。

(六)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一是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二是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三是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水平。

(七)实施民生保障提升行动。一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二是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关爱城乡社会留守群体

(八)实施脱贫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帮助建立稳定增收渠道,二是全面落实扶贫保障政策,三是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结合,四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深化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九)实施改革创新提升行动。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二是完善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河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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