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11-21 11:38: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B类)

                           河发改营信函〔2024237

 

 

李文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进程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法院、市府办公室(原市金融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

(一)认真学习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研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先进地市的立法经验,全面把握《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的目标要求、遵循原则、关键要素等内容

(二)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关于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的沟通协商。通过发送公函分别征求市法院、市府办公室(原市金融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部门关于营商环境立法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咨询等方式,先后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进行多次深入交流,就河源营商环境立法的可行性、现实困难以及推进思路进行商议。

(三)积极筹措营商环境立法项目经费。我局前往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指挥部座谈,就河源市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的资金保障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申请将《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项目纳入2024年深河对口帮扶项目库。前后多次与市财政局协商,争取通过财政资金解决营商环境立法项目资金问题。

(四)开展营商环境立法前期调研。为全面掌握我市营商环境情况,市发展改革局积极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前期调研工作,先后起草《关于河源市与赣州市营商环境对比分析的调研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的调研报告》等报告,为推动下一步立法工作夯实了基础。围绕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目标,市政务和数据局就《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政务服务板块的框架、内容等进行初步的研讨交流,充分考虑政务服务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理模式、政务信息共享等进行探讨,推动形成务实管用的政务服务方面有关规定。

二、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积极助力我市企业发展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推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规则。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加强对市场准入行为的监管。

(二)设立新一轮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2024年推动我市设立了新一轮河源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总规模设定为1亿元,并相应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及时出台《河源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改制重组。为规范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内部治理和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从2023年开始推进河源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工作,力求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持续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一)开通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企业服务专席,建立企业诉求办理快速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诉求、一号直达”,并在“河源12345 热线”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企业诉求”服务专区,实现电话、电脑、手机等多渠道受理服务,为企业提供7×24小时政策咨询、办理进度查询及诉求受理办理等个性化、精准化、高效化的便捷服务,定期梳理分析企业诉求走势、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机制。已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自由职业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搭建了政企群沟通的“连心桥”,社会监督员将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深度体验、参与、监督政务服务领域工作,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积极为政务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大力推动政务服务问题的解决,有效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三)建立政企“面对面”交流机制。组织召开“面对面”政企交流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依法依规、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支持企业合法经营、发展壮大。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因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大,营商环境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项目资金困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接下来,我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继续推动第20240059号建议加快办理,加快推动出台《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一是提前谋划,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沟通,推动《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预备审议项目转列为我市2025年正式立法计划项目。二是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营商环境立法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亮点、特色及存在的问题、短板,市场主体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政策兑现等领域反映强烈的问题,收集各方对《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立法经验,围绕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等全生命周期政策服务体系,研究可行性高、指引强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发展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31861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