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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1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08 10:51: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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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3〕17号

尊敬的张若诗、王伟东、潘石源、许园姣等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的建议收悉,自收到你们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所提建议,推动我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工作开展,经综合各县区、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和市老干部局等单位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并对独生子女父母实行特殊医疗救助,目前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根据《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粤府办〔2009〕129号)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粤府办〔2004〕27号)规定,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城镇和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月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每月80元。根据《关于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粤财教〔2013〕362号)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城镇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则仍是每人每月80元。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领取城镇独生子女奖励金11336人,领取农村独生子女奖励金8572人。

       二是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粤人口计生委〔2009〕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86号)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月发放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根据以上政策,我市通过《广东家庭发展奖扶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发放全市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父母的扶助金。同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的计生家庭纳入春节慰问对象,每年在春节前夕对这些困难家庭进行慰问。

       三是根据最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1日施行)的第三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5日的护理假,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2021年省计生条例出台后,全市卫健系统通过以下方式加大宣传培训,一是统一发放省计生条例小册子并组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二是通过宣传栏、广播、大型线下宣传活动等传统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新条例内容。三是通过新媒体和医疗机构的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新条例内容。2023年在《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及解读问答,《快到年底了,这些假期你休了吗》等对最新的生育政策及《计生条例》规定的假期进行了宣传。

       四是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实行特殊医疗救助:(一)将独生子女父母家庭成员纳入大病救助对象。(二)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要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帮助。(三)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为独生子女父母家庭成员提供就医便利。社区为独生子女父母家庭成员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档案,定期上门诊疗、护理。目前我市各社区已跟《广东家庭发展奖扶信息管理系统》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签约,并建立“家庭医生”档案。

       为了提高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2023年4月东源县卫健局向当地政府书面申请提高奖励金,但因近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当地财政困难,提高奖励金标准的申请未能获批。源城卫健局在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向当地财政请拨了31000元的慰问专项资金,给辖区的计生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送上节日的慰问和关怀。今年10月20日源城卫健局已向当地财政申请2024年计生特殊家庭春节慰问资金共325000元。

       二、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日常照护、休闲健身、老年教育、图书借阅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医养结合机构8家、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9间,养老机构66家(福利院5家,敬老院55家,民办养老院6家)、农村幸福院70个、村(社区)公共服务站1367个。

       二是稳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印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河民函〔2023〕14号),明确年度改造目标,督促各县区倒排工作进度、规范改造程序、落实改造措施。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形成良好衔接。目前,全市已超额完成2023年101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已完成1432户);2021年以来,共完成295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确保特殊困难老人的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三是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长者饭堂建设。借力高位推动,依托市创文办和市“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全市长者饭堂建设;同时,市委主题教育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长者饭堂”建设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召开全市长者饭堂建设工作推进会,并联合财政、市监出台《关于推进长者饭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作为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补贴对象,推进长者饭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分类推进,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推进有厨饭堂与无厨助餐服务点建设,重点实施“7+30”建设工程,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扩大宣传力度,利用日报、晚报、广播电视台、微信等媒体公开老年助餐详细地址、补贴政策,宣传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进展、社会效益等,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老年助餐工作氛围。目前,全市已建成以自建厨房、集体用餐配送、餐企挂牌运营模式为主的8家“长者饭堂”,累计服务长者6000余人次。

       四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情况摸排工作。基层社工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及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老年人信息台账,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充分依托“双百工程”社工,扎实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截至目前,河源市共有社工1424名,实现了社工站(点)全覆盖,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社工通过发挥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及时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精神类疾病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五是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为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按照不同年龄阶段每人每月发放50-300元的高龄津贴,保障高龄老人权益。健全完善津贴发放机制,开通“粤省事”申领高龄老人补(津)贴指尖民生服务,实现线上进行业务受理、审批流转和进度查询,解决高龄老人津贴申领“数字鸿沟”“流程不熟”“出行不便”等困难问题。自2023年6月正式上线以来,已为1932名高龄老人办理津贴申领业务。试点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搭建了“系统+服务+老人+终端”模式的智慧养老平台,可通过雷达波技术感应监测人体心率、呼吸率及人员数量,对江东新区服务对象及其实时告警信息实现一网式管理,为家属照护服务提供依据。截至目前,新区已有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接入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三、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市教育系统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不断增加老年大学的数量,提高和丰富办学内容,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学,在学习中体验到获取新知的快乐。一是出台《河源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我市发展老年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动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9〕10号)已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印发。二是逐步增加老年大学的数量,2022年10月广东老年大学河源学院在河源开放大学挂牌;2023年11月,广东老年大学和平学院、龙川学院分别在和平县、龙川县揭牌。下来,广东老年大学将在其他县区设立学院。更大满足我市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三是积极推进成人与社区教育,依托市县开放大学、县级职教中心,建立完善“河源市社区大学—县区社区学院—街(镇)社区学校—村(居)社区学习站”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构建“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2022年,河源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基地被列为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3月,河源开放大学加挂“广东老年大学河源学院”牌子;2022年10月,广东老年大学河源学院正式揭牌开班,共招生169人,开设了中国舞、健身舞、合唱、唱歌、葫芦丝、智能生活、书法、国画、亲子沟通等11个班,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老年人的学习愿望和学习需求。四是结合实际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指导中职学校增设了康复治疗类的康复技术、公共服务类的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河源市黄岗职业技术学校新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黄岗职业技术学校新增老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已于2023年秋季完成首期招生共计47人,致力于培养一批素质高、技艺精的养老服务专业技术型人才。五是重视终身学习,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设学习型社会,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宗旨,从2015年至2020年,全市、县已连续6年同步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学习体验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市老年人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市连续4年被全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地级市成功组织奖”,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得有声有色,硕果累累。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各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本市养老行业发展需求,指导中职学校设置养老服务行业相关专业,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县区设立老年大学,指导广东老年大学河源学院结合实际,增设更多符合老年人兴趣爱好和年龄特征的培训班,尽可能满足我市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愿望和学习需求。

       市老干系统深化文化养老阵地,让独生子女父母老有所学。作为老年人学习活动的主阵地,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是广大老干部、老年人老有所学的重要平台。一是在省委老干部局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县(区)新建或修缮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均已投入使用,内设各种功能场室。目前市、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共有7个(市级1个、县区级6个)。二是全市各级老干部(老年)大学以“学、乐、健、为”作为切入点,灵活设置涵盖各个领域的专业课程,让老年人参与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设置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报名、优先选取课程,更好满足他们精神文化需求。三是推动老年教育资源下沉社区(小区)。2023年选取长城世纪华府、新风花园、恒大名都、东江首府、凯旋城5个条件成熟的社区(小区)探索建立“家门口”老干部(老年)大学教学点,开设了3个专业、8个教学班,优先满足小区及周边居住的老党员、独生子女父母报名,让他们出家门进校门,从被动“养老”变为主动“享老”,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福巧,0762-337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