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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7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08 10:39:1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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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3〕13号

陈伟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培养和引进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我局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及近年来引才工作成效。

      202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河源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的若干措施》(河委发〔2022〕1号),明确提出未来三年要通过公开招聘力争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正高)30名、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副高)70名,柔性引进一批专家人才到我市开展工作,培育一批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和青年医师,加速一流人才培育平台建设等。2022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共引进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70名、急需紧缺本科生54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4名。接下来,我市还将积极推动建立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吸引更多人才来河就业发展。积极做好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规范化培训及使用管理,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不断加大在职医疗卫生人才培育,培养更多本土卫生人才。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问题。《河源市高层次医疗人才引育的若干措施》明确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对于省级医院派出常驻河源市直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专家队伍(连续一年以上),可享受住房补贴。其中,正高职称人员(处级干部),每月发放住房补贴3500元(或免租入住四房两厅人才公寓);副高职称人员(科级干部)每月发放住房补贴3000元(或免租入住三房两厅人才公寓);中级职称及其他人员每月发放住房补贴2500元(或免租入住两房两厅人才公寓)。大力推动人才公寓建设,全力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建设人才公寓500套,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目前已在深河医院建成深河花园一期294套人才公寓,并安排医学卫生人才入住150余套,二期240余套目前也正在加紧建设中。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商有关职能部门,在新建大型医院时明确要求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职工宿舍或者人才公寓。同时,积极动员有条件的医院利用存量土地申请建设职工宿舍或人才公寓,满足医院部分职工临时居住需求。

      三、关于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市教育局印发了《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0〕46号),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要求在我市入园或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与其工作或服务地区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按就近入学原则,凭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及相关居住证明,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2022-2023学年我市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共14人,其中,学前教育4人、小学5人、初中5人。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每年定期主动收集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需求,及时汇总上报市委人才办,妥善解决好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四、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育资金保障问题。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实施高学历、高职称和紧缺卫生人才津补贴制度,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人才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202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高层次人才计划》,明确实施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项目,至2025年,评选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30名,给予每人30万元至52万元奖补。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河源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若干措施》等文件,强化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育一批市级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人才、省市名中医。大力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人员招收倾斜力度,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强基工程,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青辉,338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