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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5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02 11:46:09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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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函字〔2023〕114号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52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桂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市区交通通行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2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省级文件为指引,牵头印发了《河源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发改〔2023〕35号),明确市直各相关职能单位分工合作推动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我局交警部门积极开展相关优化措施,着力解决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具体如下:

  一、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在确保交通安全和顺畅的前提下,已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施划路内和人行道停车泊位,并配套设置停车指示或禁停标志。一方面,结合“创文”工作,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做到停车泊位应划尽划。另一方面,在沿江路东江湾公园片区等多个地方施划了“潮汐”临时停车泊位,尽可能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

  二、加强对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查严处市区较为常见的使用反光锥桶、木凳、摩托车等物品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整治。对商家及群众私自安装车位锁、铁柱等霸占人行道停车泊位的行为,协调并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清理拆除,还车位于广大市民。

  三、推动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模式。为有效缓解车辆长期占用道路停车位的问题,我市已建立城市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直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计时收费管理模式落实。我局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已搭建市级城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待维护管理资金落实到位即可接入全市停车场停车信息数据。

  四、不断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积极规划将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的信号灯进行联网联控,争取实现自动感知、智能监测、智能调控、合理配时,着力解决市区交通信号灯建管脱节、维保过期、品牌设备不统一等问题,全力提升我市交通信号灯运行、维护、监管等方面的科技应用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