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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2-31 10:58: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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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函〔2022〕31号

何金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军人家属、退伍军人便捷优先就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能给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更加专业化、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拥军优属相关政策,确保为军属提供高效优质医务卫生服务。

       二是要求市各公立医院成立退役军人卫生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设立退役军人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站,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完善就诊流程,增加服务窗口和专科诊室,并张贴“退役军人及家属优先”标识标牌。按照《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医院各类会议、培训等,加大国家拥军优属政策宣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拥军优属意识。通过单位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标语、张贴标识等方式,加强拥军优属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

       四是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为伤残、老年退役军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患者需求,确保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优先就医服务。

       五是建立健康服务工作站。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健康服务工作站,河源市退役人员及直系亲属,凭退役军人有效退役证和身份证,到退役军人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站登记后,即可享受绿色通道,实现就诊“六优先”,优先享受挂号、检查、取药、治疗、住院、手术医疗服务,并享受全程预约导诊服务,对于残疾等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一对一专人陪同检查住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卫生健康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各医疗机构将继续完善就医流程,加大拥军优属政策宣传,加强部门沟通,加强督导检查,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及群众拥军优属意识,确保拥军优属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金辉,33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