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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2-31 10:56:2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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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函〔2022〕29号

何金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不足不全问题,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将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建设,保障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

       一、主要做法

       一是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实施国际基本药物制度,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要求最大限度配齐配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保证临床用药足量。

       二是允许从医保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为促进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暂按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落实零差率销售。

       三是药品配送要向农村倾斜。第三方配送公司在药品配送是要兼顾基层供应,鼓励县乡村一体化配送,要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供应。

       四是实行医共体内统一药品采购目录。为规范指导各地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称简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体系,实现基本医疗卫生药事服务规范化、同质化、一体化,增强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药事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药事质量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等文件精神,各县区可依托县域医共体,建立医共体内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共体总院药事管理部门调研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药品使用情况,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结合医保政策来编制“县域医共体内药品供应目录”。县域医共体可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卫规〔2021〕6号)文件指引,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共同分担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任务量,各成员单位按需采购。一级医院的特殊用药需求在联合共管病房中由县医院医生按规定使用。建立医共体内药品储备调剂目录以及医共体内各分院药品应急调用机制,明确医共体内药品储备标准、调剂程序及操作指引,允许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在特殊情况下,按照"基数储备、动态平衡、有序调剂、有偿使用"原则,直接从医共体内总院或其他单位调用药品,满足临床紧急需求。

       五是推动基层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不畅,使得慢病管理和病人下转有诸多用药不便。很多人求医问药都是直奔大医院而不去离家更近的社区医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买不到常吃的药。六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立足国家基本药物,结合临床实际适时调整和补充药品配备,尽可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六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运用。加强项目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分配资金充分考虑基本药物覆盖率、基本药物配备品种占比、基本药物使用量等因素,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市医保局协办意见

       (一)关于基层医院药品目录。近年来,按照工作部署,各地市均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我局近照目录要求,指导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强化信息系统配置,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

       (二)关于门诊特定病种保障。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医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进一步减轻患慢性病参保人的长期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出台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28类门特病种范围扩大至52类。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门诊特定病种资格的认定和续期,参保人可选择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含乡镇卫生院):既往已确诊的参保人,定点医院可以根据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结合实际病情予以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按照国家部署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的同时,鼓励各县(区)规范统一辖区内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推广医联体内用药衔接的经验做法,加强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资源的流动共享,提高药学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用药协调联动,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齐全、质量保证、数量足够,切实解决开药难、取药远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金辉,33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