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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20220100号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5 17:34:0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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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22〕182号

黄海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建立革命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为了规范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我局起草了《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颁布实施。我市是全省第2个对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地方立法的地市级,受到省人大的表扬。

       二、廊清家底,及时公布名录,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请填报革命文物资源统计表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区)积极进行调查摸底,公布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196处,数量在全省各市革命文物公布名录中排名第二。

今年,按照国家和省的具体要求,我市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其中不可移动文物60处,可移动文物563件/套。目前,数据已提交省文物局,等待省的认定公布。

       三、争取支持,及时修缮保养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先后争取上级修缮资金对闽粤贛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阮啸仙故居、咸水塘谈判旧址、茶壶耳(东江华侨回乡抗日服务团龙和队队部旧址)等省保单位进行修缮。筹措资金对抗日战争青年教育基地(陈家祠)等市保单位及源城区埔前镇三角岭大会战旧址、上莞九连地委旧址、和东区行政委员会旧址、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四十九团团部旧址以及文物点中共连平县第一党支部等多处革命旧址进行修复。二是进行整治。有针对性地整治部分革命旧址周边环境,提升陈列布展。三是争取公共文化补短板资金用于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四有”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革命旧址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系列工作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史料发掘不够细,史迹保存不够好,日常管护不到位,开发利用不够广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我市有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各个资金渠道,还有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财政资金出口。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推进红色遗址修复工作。

       二是维修好正在施工的项目。今年,省保单位茶壶耳修缮设计方案通过省文物局评审,启动修缮工程。我局将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敦促连平县按时完成该旧址的修缮和陈列布展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革命历史遗产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革命文物的普查和规划工作,重点推动县区进行红色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在摸清全市革命遗址家底的基础上,建立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遴选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革命旧址,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与征集,充实陈列布展的内容,提升陈列布展的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敏娜,338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