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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13 10:23:2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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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河发改价格函〔2022255


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


林慧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河源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市管市属及所辖城区中小学收费、县管县属及县属以下中小学收费。

(一)市直(含源城区和江东新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更好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后服务,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双减”工作要求,我局在开展成本监审(调查)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河源的实际和参考周边市的情况,会同市教育局按照规定于2022224日出台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价格函〔202263号)文件,收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收费标准:市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80/·学期,服务收费保障范围为正常上课日下午2个学时的课后服务。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时,如财政对课后服务经费有补贴,应扣除财政经费补贴部分后收取。2.收费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坚持非盈利和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经费,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清单,接受家长监督。3.优惠政策: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4.收费公示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各县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情况

2022430日止,除连平县外(连平县目前正在走定价程序),我市其他各县均已制定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在314元—350/·学期之间。其中,东源县350/·学期;龙川县350/·学期;紫金县314/·学期;和平县350/·学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我局将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费用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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