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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4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10 15:55:4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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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河城管执函〔202279


关于届人大次会议第20220040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邓荣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电动车基本情况

2018年以,我市中心城区开始涌现大量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以其便捷、价廉、绿色的特点从一开始就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青睐,为市民群众短途出行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有力地解决了市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缓解了城市交通拥挤现象。但因企业重运营、轻管理现象严重,对投放车辆的路面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市区的城市管理秩序如运营企业无序投放车辆、私自设置固定停车区域、车辆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未成年人骑行骑行者逆向行驶等现象非常突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新的顽疾。

二、主要管理措施

为解决共享电动车带来的城市管理难题,规范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秩序。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同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积极推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新举措、新办法,全力破解共享电动车管理难题,切实维护规范、有序、文明的城市市容管理秩序

(一)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规范运营管理

共享电动车作为新生事物,在近年来衍生的过程中,受制于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性,我国对共享电动车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共享电动车管理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共享电动车的管理效果。为此,我局积极探索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0198月,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河交联〔201912号),《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市区共享电动车“齐抓共管、多元并治、有序投放、合理设点”的基本原则,同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明确部门、企业和骑行用户责任等,为规范、有序管理我市共享电动车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实行准入运营,严控车辆投放规模

共享电动车在进入河源市区运营投放初期,受制于运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的因素,我市车辆投放数量迅猛上升,截至2019年,我市市区范围累计有7企业在超饱和情况下投放了近3.5万辆共享电动车,导致个别区域如坚基商业中心、翔丰商业广场、万隆城、大学城等区域车辆扎堆停放,在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同时对城市市容市貌也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为有力破解共享电动车管理难题,规范运营管理秩序,近年来,我局对共享电动车管理工作进行充分调研,逐步规范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秩序。20207我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召开河源市区共享电动车管理1联席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并一致通过了我市共享电动车投放规模、准入运营企业数量及投放车辆数、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车辆全部实行上牌管理等。明确河源中心城区准入运营企业为哈啰、美团、小彬、蜜蜂出行等4家,投放车辆规模为1.2万辆,同时对未提交准入申请并获得准入资格的松果、青桔、小遛等3家企业予以清退。此外,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城管执发〔202053号),在充分满足市民群众骑行需求的同时严控车辆投放总量,从而在源头上有力维护城市交通和市容秩序。

(三)实行动态监管全力加强运营管理

近年来,我局积极履行共享电动车管理职责,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规定,加强投放车辆的日常摆放和调度管理,加大对骑行者文明骑行宣传、教育力度,全力加强对用户文明、规范骑行的监管,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一是加强督导管理。积极加大对企业运营管理的督导力度,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门联合检查、企业交叉互评等多种方式有力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未成年人骑行方面,我局积极加强企业对未成年人骑行工作的管理,目前各企业均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注“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字样,并在骑行系统平台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并使用共享电动车进行了限制。同时,我局督导企业建立共享电动车骑行用户个人信用制度,加大对违规骑行用户的惩处力度,对骑行用户未在规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额外收取5-15元的车辆调度费,对多次违规停放的骑行用户,降低其骑行积分,并采取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扫码骑行甚至采取拉黑处理措施。截至目前,各企业已限制违规骑行、停放用户213人次,拉黑骑行用户16人,通过限制骑行和拉黑方式,有力地引导了市民群众文明骑行。二是强化监管考核。我局牵头制定了《河源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评价服务方案》,采取月度考核和季度集中考核的方式,对各企业车辆投放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将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增、减车辆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我局已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4次季度集中考核。2021年,我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请市共享电动车联席会议对运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哈啰和美团等2家企业各核减1000辆车辆投放额。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我局督导中心城区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全力加大对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清理无牌照和乱停放车辆,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中心城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累计清理、暂扣无牌照和乱停放共享电动车8100多辆次,督导企业整改乱停放车辆16000多处近48500多辆次,依法对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4宗,处罚金额近31万元。通过加强监管考核、严格规范执法,有力维护了我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秩序。

(四)创新管理举措,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工作维护规范有序的城市交通和市容秩序。2021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创新共享电动车管理新举措、新办法全力解决共享电动车管理难题。20215月,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12部门召开河源市区共享电动车管理2次联席会议,围绕共享电动车企业投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括成立河源市共享电动车协会、建立重点区域专人值守机制、推行第三方统一路管、完善车辆登记补牌手续、明确运营管理期限、组合优化车辆停放点、实行一票否决退出市场机制等8大管理措施。截至目前,河源市共享电动车协会已完成前期的各项审批手续;第三方统一路管工作在202271日重新启动,各企业统一聘请一家专业化管理机构成立50人的路面车辆摆放管理队伍,统一工作服装、佩戴工作牌照,对路面车辆开展全时段摆放管理;组合优化车辆停放点工作于20219月启动,目前已在市区组合优化了1059个车辆停放点,其中源城866个、东源县城133个,江东新区60个,并全部标注“共享单车停放点”字样,其余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动落实当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局营造了更加安全、规范、有序的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秩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有序、安全的出行需求。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新举措,积极破解我市共享电动车乱停放、超载等管理难题,全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全面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督导各企业进一步完善车辆运营管理机制,强化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车辆运营和巡查摆放两条线,有力解决企业重运营轻管理、对车辆路面摆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市民群众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坚决遏制骑行者违规骑行、停放车辆的问题。同时,加强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上路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未成年人利用家长身份信息注册骑行共享电动车行为的排查整治和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的行为。

(二)加强车辆路面管理,全力整治违规停放现象

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统一路面管理工作,完善第三方统一路管管理工作方案,加强路面巡查摆放车辆人员的监管考核,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从700-2200时间段对市区车辆进行无缝隙巡查摆放管理。同时,在市区万隆城、坚基商业中心、翔丰商业广场、文化广场、万达广场等人流量大、车辆骑行频率高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第一时间摆放和调度乱停放车辆。

(三)强化企业管理考核,推动提升车辆骑行质量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管理,深入推进企业运营管理的日常考核和季度集中考核,坚持“奖惩并举”的原则,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适当增减企业投放运营准入数量。结合《河源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评价服务方案》实行退出制度,对运营管理严重不到位、超额投放车辆等触发“一票否决”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清理投放车辆并退出河源市场运营,从而引导企业充分按照市场“优胜略汰”机制自觉维护车辆车况,主动提升投放车辆技术性能和服务质量,为市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骑行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74

(联系人:邓现兵,联系电话0762-337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