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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06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15 16:22: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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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21〕107号

       陈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大力弘扬客家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名家工作室”“百名宣传文化人才工程”,持续开展基层文艺业务骨干培训等人才培养工作。注重引导文艺创作题材本土化,鼓励挖掘本地历史题材、非遗题材或元素进行创作各类文艺作品近百件。

       一、关于成立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的事宜

       成立“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能提高客家山歌的挖掘、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等方面的成效。我局将积极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并对成立“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可行性进行研究,争取推进成立“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

       二、关于开展宣传文化人才培训,成立名家工作室的事宜

       一是我局将积极争取更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的“名家工作室”“百名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项目名额或开展专题培训,为地方戏曲人才创造机会。二是我局通过基层文艺业务骨干培训、艺术花会等赛事活动,挖掘和培养本土的策划和编剧人才,提高本土文艺作品创编水平。三是尽可能争取输送更多人才外出培训,提高我市艺术人才的业务水平。如输送院团团长、编剧、曲艺等人才,参加艺术管理、领导素养、舞台艺术、编剧、编曲等方面的培训。

       三、关于弘扬客家文化,打造精品力作的事宜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推进此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加大作品创编资金的投入,激励传统剧目《还金里新传》等复排、新作品创编。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日庆典,结合其他部门需求,联合打造客家文化精品力作。三是打造优秀客家文化作品,借助城际交流平台,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弘扬客家文化。四是抓准市场需求,打造大众喜爱的客家文化类精品剧目,运用商业模式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客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锦常,338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