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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01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3 15:01:55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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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函字〔2021〕136号

巩坤、张青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划摩托车/非机动车待行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部门已于2018年在市区中山大道交建设大道路口、河源大道交新江一路等多个路口施划了摩托车/非机动车“待行区”,该措施对路口通行效率有较好的提升效果。下一步,我局会选取更多具备条件的路口进行“待行区”建设并对路面现有残旧、模糊不清的“待行区”进行重新施划。

  对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增设摩托车行驶专用道问题,经我局交警部门实地调研,结合我市道路实际情况,不适合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增设摩托车行驶专用道。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摩托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行车秩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宏基,电话:138278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