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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9-16 16:42:3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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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1〕36号

市交通运输局:

  现就曾省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粤东北地区连接内地省份的综合交通通道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更好地完善我省东北地区与浙江、福建、江苏等省的交通通道,完善我省、我市的交通体系,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将曾省建代表提出的加快粤东北地区连接内地省份的综合交通通道建设纳入省、市相关规划,在建设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交通通道建设相关规划和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制度,项目选址应尽量避绕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曾省建代表建议提到的粤赣、惠河高速(热水至平南段)扩建工程目前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文件初稿已基本完成,将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我局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尽快完成项目环评手续。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玲,电话:389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