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04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河环函〔2021〕48号
市林业局:
现就周辉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客家文化公园第四期工程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满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检标准,更好扩大我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议加快客家文化公园第四期工程建设。
客家文化公园第四期工程属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未作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黄振华,电话:1301879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