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0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30 17:23: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A类)

河城管执函〔202173




尊敬的林如珍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市区餐饮业油污净化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城人口不断增加,城区范围也不断扩大,餐饮行业迅猛发展。据统计,我市范围内经登记注册的餐饮企业近1.1万家,餐饮经营企业基数庞大。经核查,我市大部分餐饮企业对餐饮产生的油污都通过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但也有部分餐饮企业为节省成本,对其经营餐饮产生的油污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这种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餐饮油污的行为不仅增加城市管理成本,而且对市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大气环境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另外,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以及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

二、主要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市区餐饮油污净化排放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区餐饮企业违法排放油污的行为,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餐饮油污专项治理行动。

(一)建立餐饮行业准入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对餐饮经营企业的源头管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许可申请时,严格核实申请人选址情况,对位于餐饮服务业禁设区目录内的,依法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依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批准的经营项目和相的地审批机关,并要求申请人对在获得行政许可前不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核发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餐饮经营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餐饮经营者违反申请承诺事项或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的,预提约谈提醒,从而在源头上有效遏制餐饮经营企业违法排放油污的行为。

(二)加强餐饮油污治理

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将餐饮油污排放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抓好落实,全力加强市区餐饮油污排放治理。

1.加强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治理责任。今年来,我局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部署印发了《河源市城管执法领域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领域环保执法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市区餐饮油污排放治理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等进行安排,并对具体工作的落实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专项治理时间进度表,坚持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责任倒逼落实,确保餐饮油污排放治理组织有序、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2.加强巡查管理,强化油污排放管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积极加强对市区餐饮企业油污排放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油污直排的违法行为,在源头上有效遏制餐饮油污直排问题。同时,我局按照市大气办部署积极开展市区大气综合环境巡查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餐饮油污排放等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类问题,责成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从而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综合环境。

3.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油污排放问题。我局组织源城区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加大对市区餐饮油污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和专项治理力度,针对生态环境部门在机构改革时划转职能但未移交相应人员和设备的情况,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向分别向财政请拨了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资金,其中市局每年20万,辖区每年150万,专项用于市区餐饮企业排放油烟的检测和管理,并将检测结果作为认定依据,结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油污的餐饮单位进行处罚。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已组织完成市区大同路、十五区、九重门、宝源一路、老广梅路等餐饮重点区域近80家餐饮单位的抽样检测,目前,已陆续责令超标排放餐饮单位整改安装净化设备并作出相应处罚。查处市区露天烧烤行为260多宗,暂扣桌椅、露天烧烤时设备等物品320多件,有力的打击了市区油污违法排放的行为,市区大气综合环境明显好转。

4.抓好平台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我局积极加强对餐饮经营企业的失信惩戒、公开曝光措施,强化信用惩戒,联合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排放油污的餐饮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录入省行政执法公示和“双公示”平台,实现失信信息共享,有效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我市餐饮油污治理,从而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按照“标本坚持、强化监管,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全力加强市区餐饮油污净化排放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市区露天烧烤、餐饮企业油污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维护河源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河源作出应有的责任。

(一)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压实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开展日常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露天烧烤、餐饮企业违法排放油污等行为。同时,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以铁的手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二)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烧烤、餐饮企业油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压实治理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同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从日常监督、调查取证、部门联动、执法处罚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联动管理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做好市区餐饮油污净化治理

(四)健全监管机制。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格执法并重,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长效监管,夯实前期治理成果,切实把市区餐饮油污净化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从而不断改善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