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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30 12:33:4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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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河府函〔2020130

 

 

省水利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何丽珠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我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开展了为期5年的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按照《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一轮治理已基本实施完毕。通过对中小河流大规模的“三清一护”治理,有效疏通了原来淤堵的河段,恢复了原有的行洪断面,巩固了河道岸坡,提高了原有河段的防洪标准原来无设防的天然河段防洪标准基本提高到35年一遇,人居集中的部分区域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以上一遇,大幅减少了洪水淹没时间和范围,有效降低了受灾的广度和深度,防灾减灾效果显著。2019年底,我市累计完成投资31.18亿元,完成治理河长约1656.016公里。

我市中小河流总长约6359公里,仍有2500公里需要系统治理,需投入约50亿元(按山区五市河道治理每公里200万元测算)。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山区,各级财政都很困难,实在无法自行完成治理任务,因此,建议省进一步加大我市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将我市未系统治理的2500公里中小河流纳入下一阶段治理规划中,提高我市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专此函达。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04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