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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80 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2-09 15:40: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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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就潘建斌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宿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00080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结合部门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支持我市民宿行业发展。

  截至2020年8月20止,全市登记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民宿服务”的市场主体共85户,其中有限公司47户,个体工商户2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便利市场主体准入。我市从2018年7月20日起,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新开办企业办理商事登记由两个程序压缩为一个程序。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到2020年底,企业开办时间由2019年的3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其中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刻章刻制0.5工作日,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刻章和申领发票可并行办理。

  (二)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便利市场主体准营。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强对民宿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民宿经营者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合理规范治理简化审批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县区推行民宿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开展餐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采取“先发证,后监管”模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饮食安全,立足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局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重点对民宿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合法经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切实增强民宿食品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和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市场环境

  (一)强化信用监管执法,优化民宿市场经营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印发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二是构建组织架构。通过省综合监管平台录入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了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构建好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三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全市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河源、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抽查结果,并及时将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构建信用监管部门共治格局。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的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截至2020年8月20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2620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75户;二是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时成立了由文明办、发改、法院、市监、税务等19个部门联席会议,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督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分工、职责和依据,形成了部门共治的格局。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清理吊销工作力度。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二是大力查处无照经营。印发了《2020年度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以及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要求,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了有效指引。

  (四)做好年报工作。我局加大对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宣传普及到每一个市场主体,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年报的意识,使市场主体认识到报送年度报告并不仅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而是关系到其自身信用的自觉行动;营造政企共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信用监管格局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继续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激发民宿行业市场活力;积极引导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服务我市民宿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