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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3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2-09 15:38: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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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2020年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的建议》(第2020039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局于2020年8月11日接到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的建议》(第2020039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提案》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职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我局将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作用,在加强与市直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的监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尽职尽责,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管,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我局将在努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同时,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对蔬菜类、水产品、肉禽蛋类等群众日常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查,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销售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或销售未经检验的食用农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通报农业部门,切实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

  二、加强检测,加大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力度

  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力度,我局年初印发了《2019年全市41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2020年全市43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选择适宜的快检方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快检任务。通过对全市43家农贸市场开展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从2019年至今,全市每月快检任务完成率达100%,共快检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477户次,快检食用农产品157483批次,合格156410批次,不合格1073批次,合格率为99.3%,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736.48公斤(蔬菜1705.25公斤、水产品504.91公斤、畜禽肉蛋类99.5公斤)。

  三、加强宣传,严把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

  一是宣传引导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审核管理,督促入场销售者通过正规渠道进购食用农产品,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二是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等可供溯源的材料;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不进、不存、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四、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快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

  我局将依托现有的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测设备,进一步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食堂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中小型速测仪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覆盖生产、餐饮、销售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五、加强协作,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形成合力

  我局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中,将加强与农业、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构建互动平台,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是针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对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中心镇街大型农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二是配合农业等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防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