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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林业局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00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2-07 10:40: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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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一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建设管理,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积极宣传“一法一决定一条例”,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利用护林员移动广播深入镇村巡护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疫病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制作一批河源特色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音频,在市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播放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广泛宣传。此外,在“鸟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方式开展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公布举报电话,提高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拒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风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巡护监管执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认真贯彻“一法一决定一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查管护,落实巡护看守责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加强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管理、监督和检查,一律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封控隔离辖区内的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特别是对进入我市的主要交通干道加强检查,防止不法分子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进入我市。联合农业、工商管理、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全市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电商平台等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发现的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处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共立案95起抓获43人、行政处罚55人。

    (三)积极推动转型转产,全面降低养殖户的损失。4月23日,我市率先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户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高度重视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密切跟踪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的动态,聚焦受影响较大的群体,尤其是贫困村、贫困户等特殊群体,耐心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引导、政策解释、情绪安抚和宣传工作,尽可能把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截至7月30日止,全市285家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全部得到妥善处置,220户涉及养殖陆生野生动物贫困户已全部转产。

    (四)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全面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组织林业系统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特别是督促3个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减少监测盲区,落实监测责任,目前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疫情防控期间,按时上报日常监测信息,开展主动预警,提升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组织各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监测,采用高倍望远镜、安装红外相机等监测手段,科学布设样线,长期开展野外调查、监测和记录,如在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穿山甲野外资源专项调查。依法依规做好辖区内公众送交或者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野生动物的救护、放生、移交和处理等救护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粤办函〔2020〕89号)要求,我局正在以市政府名义起草建立河源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省条例、联席会议制度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加大“一法一决定一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把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积极引导各地科学稳妥制定、出台扶持措施,利用好惠农扶农政策和帮扶单位资源等,积极推动养殖户向水产养殖、家畜家禽等方面转型,多渠道、多方式帮助养殖户走出困境。同时,加强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管理、监督和检查,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