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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003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发布日期:2021-02-04 16:51:36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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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函字〔2020〕167号

市林业局:

  现就李文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议》(第20200031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十分重视,对打击各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毫不手软,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截至7月23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361人次,检查整治市场、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10014处/家,立各类野生动物案件84起,收缴野生动物1599只/头(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3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5公斤。在最新的全省公安机关“飓风2020”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考评中,我市办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考评全省排名第5。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市是林业大市,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为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我局今后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一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至关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深挖情报线索

  通过主动摸排、群众举报、部门转办督办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搜集、梳理案件情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采取公布电话、举报有奖等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犯罪线索;组织力量,深入饭店酒店、集贸市场、车站、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息地、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有价值的涉案线索。优化森林公安、治安、刑侦、技侦等警种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和海关、市场监督、农村农业等部门沟通,主动排查发现网上线索,筛查各类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现一批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公安大数据情报系统,摸清犯罪人员组织架构、人员身份、活动轨迹和落脚点,确保斩断整个犯罪链条,最大限度地发挥合成作战效能。主动加强跨部门沟通,深入开展调查,加强情报共享,共同研判分析,全面了解掌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

  三、进一步强化破案攻坚,提升打击效能

  以打击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为重点,全力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在前期摸排线索的基础上,逐一落实侦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专案经营。组织民警定期到饭店酒店、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巡逻,对构成刑事案件标准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系统管理

  完善案件目标考核指标,对一些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公安机关,要求及时改进并开展督导检查,对一些查处难度大、有地方保护现象的重大案件,由市局根据情况进行督办、派员协办,必要时直接侦办,提升各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河源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蒲谅,0762—336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