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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1-20 11:06:3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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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河城管执函〔2020〕112号

吴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城乡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处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水泥工业提出的一种新的废弃物处置手段,它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现阶段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仍存在较多问题,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补充。一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不具备普遍性和广泛适用性,项目地点选择不灵活,运输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垃圾处理规模受到限制,处理量太小,垃圾处理能力有限。三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受水泥行业波动、季节的影响。四是对水泥质量及对水泥窑设备产生不良影响。五是对燃料和水泥原料的替代作用有限。六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改造费用较高,处理成本需要政府补贴和政策支持。七是危废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水泥窑很难适应。

        而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技术在世界上已经成熟并被广泛使用,近年来,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

        根据国家、省规划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于2018年7月编制了《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于2018年9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3月30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局于3月30日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已将我市规划中6个项目编入省垃圾焚烧项目中长期规划。

        《规划》根据人口及地理布局,坚持“以城带乡、区域联动、设施共享”的原则和我市现有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增长量,在2018年-2030年期间拟规划投入40.5亿建设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68MW,分两个阶段推进。初步预计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为2400吨/日,主要推进河源市区、连平忠信三县联动、龙川县垃圾焚烧项目建设,2018年启动前期工作,2020年动工建设。第二阶段2300吨/日,最终项目规模以当地垃圾处理需求为准。主要根据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垃圾量情况,推进以上三个县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全市6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在“十三五”、“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统筹建设,彻底解决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短板。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提出把 “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走出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号)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加快推进“两个河源”、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我市正在统筹规划建设河源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拟选址在江东新区临江镇七寨垃圾填埋场二期用地,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d,项目环保排放标准采用参照深圳市标准(国内目前已执行的最高标准),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烟道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酸+GGH烟气再热+SCR脱硝”的组合处理技术。

        目前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PPP实施方案(两评一案)等初稿的编制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