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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冯兰芬代表:
发布日期:2020-09-01 10:08:0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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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人社函〔2020〕217号


冯兰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政策的建议》(第20200094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河源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为顺利稳妥推进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5月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河源市教育局印发了《河源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等改革工作。2016年12月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领导下,市、县两级人社和教育部门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全面完成,2017年起实现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常态化。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有关问题

  (一)同一职称的教师岗位工资无差别问题。2010年4月以来,我市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及《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河教〔2018〕8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县管校聘”工作,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制度。目前,我市市直学校和紫金县已按《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但部分县区仍存在中小学教师获得职称后,均聘用在最低岗位等级套工资的问题,如东源县2010年在我市部署岗位设置工作以来,开始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但由于当时东源县各学校没有核编等原因,导致东源县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难以推进,工资发放仍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有关规定发放,即“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各级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岗位等级套工资”。

  2018年6月,东源县按照《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今后东源县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衔接的用人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发放教师岗位工资。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对应正科、副科、科员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均有相应的工资标准,教师岗位作为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与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应的待遇,不存在参照正科、副科、科员的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基本持平,乡镇教师工资略高于乡镇公务员工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的要求,逐步规范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我们将督促相关县区做好如下三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河源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二是要求未全面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文件精神的县区,尽快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的工作,结合“县管校聘”工作制订教师不同等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晋升条件以及教师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岗位竞聘,逐步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三是我们将加强对县区的督查指导,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政策,落实核编到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工作,将每位教师聘用到具体岗位等级,在聘用工作完成后,将按政策要求兑现工资待遇,为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振华,323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