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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07 15:55: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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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0〕4号


钟伟娇、许惠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紫金平安医院恢复为二级综合性医院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紫金县人民政府、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恢复医院等级问题

(一)关于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审批法律规定问题

 1.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等科室。

2.医疗机构100张以上床位的设置审批

根据原卫生部2006年11月1日印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第十一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规定,一、不设床位或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下包括县级人民政府设置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二、其他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100张以上床位的民营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审批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无权限审批。

(二)关于紫金平安医院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设立的二级综合医院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的要求,紫金平安医院设立二级综合医院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但市卫生行政部门2013年至2018年7月未收到紫金平安医院提交的设置二级综合医院申请,也从未发出同意设置紫金平安医院批准书。

2013年紫金平安医院(120张病床,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

(三)关于将紫金平安医院恢复为二级综合性医院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根据上述规定,2013年紫金平安医院(120张病床,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此项行政许可。

紫金平安医院于2018年9月向原市卫生计生局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2018年11月16日原市卫生计生局核准登记紫金平安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

二、关于“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等级系数对紫金平安医院进行2018年医疗费用清算,及时拨付垫付的医疗保障款”的问题

紫金平安医院于2019年12月起向紫金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紫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该院2018年度医保资金结算等级从二级降为一级的情况。4月7日下午,我局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法监科负责人与紫金平安医院负责人进行了关于请求更正紫金平安医院等级系数的申报报告涉及的设立二级综合医院设置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听取紫金平安医院意见和诉求。4月17日,我局黄春垒局长召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以及我局法律顾问研究讨论该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结算等级系数有关问题。

我市2018年按病种分值年终清算已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面结束。按照按病种分值有关规定,年终清算是在确定当年度可分配基金总额后,按照全市定点医院上传的总分值,进行一次性全部清算,清算后已没有基金再进行二次分配或其他的补偿。在清算过程中,医疗单位如发现有数据不对称问题,应在清算期间立即反馈市社保局或市医疗保障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李杰青,联系电话:31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