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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07 15:49: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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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0〕8号


黄秀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物资储备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市一直以来均没有建立医疗物资储备制度,也没有指定或安排有统一的储备单位,平常均由各医疗机构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储备,以满足应对普通传染病疫情和应急事件使用。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因防控级别要求高,防控范围大,加上春节假期生产企业停产等原因,供需无法平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才出现短期无法保障充足的医疗物资使用的局面,也的确暴露我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能力不强、体制不完善、物资储备不足等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补齐防治体系短板,下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增加医疗机构日常储备医疗物资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下发了《河源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定点救治医院需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需求,加强防护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内统筹,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二、逐步增加财政预留应急经费,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河委发〔2016〕11号)精神,我市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储备基本的卫生应急物资,购买物资经费由应急专项经费支出。

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应急经费300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卫生专项经费480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卫生专项经费7000万元。我市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相应的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将医疗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我市医疗物资储备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我市也印发了《河源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朱伟军,联系电话:3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