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对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5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05 15:33:4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根据许建青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建议》(第20200055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就提案有关内容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推动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健全回收网点,明确建设规范,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逐步健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备适用、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2.鼓励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

二、加强网络建设,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1.积极建立我市公共机构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回收体系。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建立定点定期、类别分明的回收机制

2.改造完善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站,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以整合,逐步完善集散中心的储存、交易、分拣、初加工功能。

3.升级河源再生资源网平台。升级设置了新闻资讯、政策法规、在线回收、交易市场和行业服务等五大模块,及时发布信息及宣传行业关注的政策。

三、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年开展1-2次对回收网点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管理,全力促进行业发展。

2.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者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无序、回收率低、规模化程度低、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3.建立健全了对废品回收购站点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措施,坚持边清理边整治,完善定期检查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清理整治后出现反弹现象,将整治成果加以巩固

4.做好基层收购人员的从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再生资源行业的回收、经营及加工利用环节的管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的有序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邹耀辉,0762-3291862

河源市商务局

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