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20〕156号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万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建设的建议》(第1862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河惠汕高速公路是由河源、惠州、汕尾三市共同提出的高速公路项目,已分别纳入三市交通规划。省交通运输厅已将其列入修编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计划2021年后开工建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河源交通重点工作会议纪要》同意将规划的河惠汕高速公路向北延伸至长深高速(梅河高速义合镇)。为加强我市灯塔盆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强化与主城区的高效衔接,全面联通大湾区,我市正牵头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对我市境内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起点向北延伸至灯塔盆地,与汕昆高速公路相接。调整后,线路起于灯塔盆地与汕昆高速公路相接,经东源县曾田、义合镇,与河龙、汕湛、河惠莞高速公路相交后,经惠东县、海丰县,汕尾市深汕合作区,终点设在惠东县稔平半岛与广惠东延线二期衔接。规划研究路线全长约224公里(其中河源境内约120公里),时速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下来,我市将在贵厅指导下,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小军,联系电话:0762-32976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