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碧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第20180088号)收悉。经综合市质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部分低层、中高层老旧住宅的上楼问题日益突出。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的相关法规出台,是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有效举措,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抓手。您提出的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很有借鉴意义,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落实:
一是尽快出台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经研究并查阅上级部门及兄弟市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以《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为参照,进一步研究明确河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出明确的房屋安装条件鉴定标准、安装标准、办理流程、审批流程,做好多部门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联动工作,积极采纳您关于增设电梯的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及分摊方案等合理建议,切实把惠民利民的好事做好做实。
二是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与我市城市更新的相关举措相互结合,提倡整体规划、整体改造的高效能方法。计划结合目前正在研究编制的百街千巷规划,选取试点区域,把加装电梯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措施进行推进,让该项惠民实事可以快速落地,高效实施。
此专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单位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