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9〕168号
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袁德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河源市江东新区设置为行政区的建议》(第1323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要求,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我市自2017年6月向省民政厅申请对行政区划作出适当优化调整,将江东新区(紫金县临江、古竹镇和源城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两镇一街”)改设为行政区,按县区级建制,属市辖区,暂命名江东区。设立江东区后,我市将推进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上作出新探索。省民政厅于2018年9月批复建议河源市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论证调整方案,如确实需要以江东新区区域新增设行政区,建议省政府加强与国务院沟通汇报,争取支持。
2018年10月23日,我市向省政府提交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国务院将河源江东新区改设行政区的请示》,2018年11月,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明确支持江东新区向国家申请设立县级行政区,要求责任部门积极与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必要时,提请省政府分管领导赴京拜会国家部委,进一步争取支持。同时,省政府批复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后重新上报省政府,并请省民政厅加强指导。
目前,我市江东新区已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拟出河源江东新区申请转设行政区相关材料的任务清单,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准备申报材料;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市长叶梅芬同志向全国人大会议提交了转设行政区的建议。江东新区转设行政区事项有序落实。
接下来,我市将尽快召开申请转设行政区事项的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申报工作。同时要求市民政局与省民政厅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更大的指导支持,也恳请省政府给予更大的支持。
专此函达。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