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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19 11:09:2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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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9〕152号


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温东岸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生态发展区对桉树等经济林改造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大力推进桉树林改造。2016年,我市印发了《河源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停止新种,依法依规,强化监管,逐步退出”的基本思路,计划用5年时间将重点敏感区域26.45万亩桉树林进行逐步改造。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桉树林改造列入市委、市政府“三赛”考核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压实桉树改造责任,积极开展桉树林改造宣传活动和政策解说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桉树林改造的意识。与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相结合,解决部分桉树林改造资金,修复重要敏感区域内的生态,进一步提升河源生态优势。截至2018年底,完成桉树林改造8.78万亩。

(二)大力推进纯松林改造。2017年,为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推进纯松林改造,从根本上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我市印发了《河源市松材线虫病纯松树林分改造实施方案》,计划用35年的时间改造纯松林83363.5亩。2018年,通过严格落实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责任,压实各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级相关部门联动责任,采取筹措资金投入,严格考核,加大宣传等措施,通过补植套种、纯松林改造等方式,积极争取省林业厅支持认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3家,完成林分改造约1万亩。

(三)大力推进中幼林抚育。2012年以来,我市为确保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期间的造林成效,千方百计抓好新造林抚育管护工作。积极申报中央森林抚育补贴和省级森林碳汇工程抚育专项资金对新造林和中幼林进行抚育。采取编制科学细致的作业设计、组织足量有效的施肥作业、强化抚育质量的链条式监管等措施,将抚育和管护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全方位落实抚育、管护、保护的举措,真正做到种好树、育好林、护好林,确保营造林取得实效。20122018年,我市累计完成中幼林抚育519.17万亩。

当前,我市在桉树林、纯松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桉树林改造方面。在推进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群众支持和资金保障。二是纯松林改造方面。疫木加工场数量少,加工能力不足;疫木数量多,采伐审批复杂;改造资金缺口较大,工作推进难度大。三是中幼林抚育方面。新造林3年后的抚育资金缺口较大,中央森林抚育补贴和省级森林碳汇工程抚育专项资金标准偏低,难以确保高质量实施中幼林管护抚育。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力度,抓好桉树林、纯松林的改造和中幼林抚育工作。一是进一步对分布不合理的桉树林进行改造,积极引导桉树种植户改种生态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的乡土阔叶珍贵树种,逐步减少桉树种植面积。2019年,重点推进新丰江库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3.58万亩桉树林改造。二是进一步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加强疫木采伐、运输、收购及加工等环节的监管,严抓林分改造质量,切实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等级。三是把抚育管护放在与造林同等重要的位置,边造林、边抚育、边管护,把种、抚、管一并考虑、一并规划、一并落实,切实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三、工作建议

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各级财力十分薄弱,无法满足群众对桉树等经济林退出提出的合理补偿需求,难以有效解决生态发展区对桉树林、纯松林改造及新造林3年后的中幼林抚育所需资金。因此,建议省考虑我市实际,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等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大力的倾斜和支持。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4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