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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1800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10 10:39: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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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B类

河环函﹝2018﹞422号


游玉文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餐饮店油烟废气排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餐饮业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油烟污染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特别是小型餐馆无油烟排放设施,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市民环境。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油烟问题仍是我局环境信访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也是环保工作中一项须长期坚持抓好的民生工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餐饮业主要以小型餐饮业、小作坊、大排档为主,如大同路美食街、旺源路美食街,呈现分散广、数量多的特点,大部分邻街而建,且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未设置专用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群众反映强烈,此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市、甚至全省乃至全国的环境执法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同时也取消了餐饮业环保前置审批,多数餐饮店在未做好油烟处理设施前就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投入经营,环保部门失去了事前的监管作用,只能是事中、事后监管,大大增加了我们执法监管的难度,同时也造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另外,我市餐饮业以个体经营为主,呈规模小、数量多、分散广的特点,且很多都是由商铺或住宅改为餐饮店的,原先没有设计排烟管道,只能临时加装烟窗,但有部分餐馆因一些客观原因无法加装烟窗,未能实现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的要求,按照规定,只能是关停,这将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我们会要求餐馆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或避免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动员其关停、搬迁,最终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号召,进一步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我局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制定了《河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把餐饮整治列入我市蓝天保卫战的专项整治之一,环保部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进行责令整改,市城监大队每天晚上对市区主要餐饮业聚集地进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经过几年时间的大力整治,目前市区大部分的餐饮业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实现油烟污染物高空排放;二是加强了餐饮业主的宣传教育,通过官方媒体、入户宣传的方式,跟餐饮业主普及油烟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的办法,大大提高了餐饮店业主的环保意识。应该说,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效果是明显的。

、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涉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依法授权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将行政执法权集中在城市执法队伍中,我们环保部门也会全力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共同治理好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改善市区空气质量。

感谢您对河源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改正工作,为我市“创文”工作并切实维护市民的环境权益作出我们的贡献。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