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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07 16:05: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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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城管执函[2018]256号


吴利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建筑垃圾受纳场不足、处理能力不足的影响,市区建筑垃圾偷排乱倒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市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一直在努力改进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一起为解决市区建筑垃圾出路问题积极寻找对策。目前,总体上我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已实现了分类收集、处理。

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3年5月,我局代市政府拟稿出台了《河源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在西环路设立了建筑垃圾消纳场,较好地规范了市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行为,有效遏制了市区建筑垃圾乱堆放、乱倒卸、撒漏、扬尘等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现象。

二、加大投入,转变方式,推进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理社会化

从2014年12月起,实行市区沿街无主建筑垃圾清理社会化,发挥企业专业优势,及时、彻底清理市区沿街无主建筑垃圾。从2015年8月起,实行市区大件垃圾收运社会化,解决了大件垃圾混杂在生活垃圾当中,影响清运效率和安全生产的问题。实施社会化管理后,效果明显,落实了管理责任,基本杜绝了无主建筑垃圾围城和在市区街头巷口随处乱倒、乱堆、乱放现象的发生,确保大件垃圾得到及时清理,提高了市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综合执法,大力整治建筑物品占道乱堆放行为

从2011年起,市城监大队将建筑物品占道乱堆放整治工作纳入正常管理,各辖区中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乱堆放行为后及时找到业主,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有效遏制了建筑物品占道乱堆放的现象,提高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四、转变观念,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我局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016年,大鹏水泥制品(河源)有限公司成立河源大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采用自主投资,自负盈亏方式,在白岭头原水泥厂用地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利用建筑垃圾制作建筑材料。我局对其大力支持,局主要领导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协调做好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通过媒体、LED显示屏等加大宣传,引导市民将可利用建筑垃圾运往资源化处理厂处理,尽力让企业与公共环境事业形成双赢局面。目前,市区大部分可利用建筑垃圾已被资源化利用。

五、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

(一)建设西环路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2013年7月,为配合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建设了市区西环路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该场占地面积约9.3公顷,容量约30万立方,主要消纳市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余泥。该场于2016年容量已满,进行了封场。

(二)推进市区中长期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在临时消纳场未封场前,我局就已在谋划市区建筑垃圾中长期出路问题,与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市区中长期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现已在江东新区桂林村选址一块17万平方米用地,相关用地规划已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江东新区加快市区中长期建筑垃圾余泥渣土消纳场建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通过政府投资或采用PPP方式,将消纳场建设成环保建材厂,从根本上解决市区建筑垃圾出路问题。

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