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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1900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8-29 09:39:3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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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商务函〔2019236

许建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建共享家庭服务信息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政府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壮大,我市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企业服务范围逐步拓宽,服务内容日渐精细。但仍然存在从业人员身份难于识别、诚信难于保证、专业水平不足等问题。为此,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沟通联动,全面加强行业发展的指导,有力推动了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关于设置家庭服务人员身份可查系统方面

市公安局表示,如因建设共建共享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所需,该局户政部门可配合提供人口基本信息数据查询端口,供系统查询使用。

二、关于发挥社保卡信息作用方面

目前,我市已有现成的社保卡信息查询接口可供查询社保卡状态、社保卡金融账户,市人社局建议公益平台通过该接口获取就业人员的社保卡信息(状态、金融账户等),实现安全、准确识别就业人员身份,并可通过社保卡发放工资等,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认证功能和金融卡功能。

三、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息共享平台方面

2015年,我市开发建设了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市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出台规定明确信用信息使用方式、适用范围、查询权限等内容,并建立数据共享端口,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家庭服务、清洁服务、家政、保洁、保姆、月嫂、育婴、钟点工等的企业和个体户信息的实时共享。2018年,我市联合转发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今年,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基本原则、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保障措施等,将要求建立家政服务员、企业信用档案以及统一的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待省级正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快出台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的具体细则或工作方案。

四、关于规范养老、社区照料服务方面

我市民政部门积极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支持城乡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使家庭服务业有市场、有监管,从而达到有序建康发展。目前,我市拟在源城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关于规范医患陪护方面

我市卫生健康部门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全员覆盖,提高开展优质护理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比例,建立完善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机制,规范护理文书书写。同时积极探索我市医疗机构陪护管理的科学方法,加强陪护队伍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医患陪护机构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陪护服务、收费标准,整顿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陪护三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完成《关于加强河源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草案)的起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加快审定出台实施该《指导意见》。

下来,我市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政府引导,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和堵点。制定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整合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的目录清单,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上传家庭服务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家庭服务信息共建共享。并将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的家庭服务机构纳入行业协会管理,拟定行业服务公约、行业服务标准和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积极开展人才培训、服务质量评定和服务监督,有效调解服务纠纷,大力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同时,参照《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惩戒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河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惩戒工作方案》,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惩戒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业务中,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局等单位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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