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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86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8-07-06 11:34:1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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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扶办函〔2018〕68号

市环境保护局:

现就张建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设现代化生态示范村的建议》(第2018008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推进我市255个省定贫困村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市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深调研”工作,出台了《河源市255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执行组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总指挥的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挥部,专班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宣传、督查督导、召开现场会等措施,推动各地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村容村貌整治扎实推进。全市省定贫困村255个,其中20户以上自然村1761个,截至530日,有1733个自然村完成了“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完成率98%。全市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2万处,清理垃圾共16.62万吨;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3.2万处,清理杂草杂物共23.64万吨;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1.3万处,清理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共22.29万吨;已拆除危旧弃房9.7万间,拆除面积287.8万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0.27万处,拆除面积10.89万平方米;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0.41万处,拆除面积2.93万平方米;完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0.9万宗。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已绿化0.51万处、已绿化面积20.21万平方米。配置保洁员1136名。已完成危房改造7707户,完成旧房整治3402户,完成住房风貌整治4118户。1464个自然村已实现畜禽圈养。有76个自然村已实施雨污分流。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展开。村巷道硬化建设方面,255个省定贫困村已完成行政村通自然村道路硬化1577公里,已完成村内道路硬化1028公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方面,全市省定贫困村已铺设暗渠管道133公里,铺设雨污分流管网84公里,建污水处理设施30座,容积为1.49万立方米,已配套建设标准公厕157个,已完成村庄卫生改厕1.44万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标准垃圾屋575个,建立垃圾收集点6237个;饮水设施建设方面,已铺设管道1663公里,受益农户数4.49万户,有936个自然村已实现集中供水,完成率53.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已建设村卫生站183个,通广播电视自然村1718个,通光纤信息网自然数为1678个。

三是村民自治得到有效开展。全市1761个自然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并制定了村规民约和章程,促进了示范村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是建设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省已安排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24.7亿元,各县区投入资金2.72亿元。争取深圳帮扶的214个贫困村在原有每村安排不低于300万元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新增20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进展仍然较慢,建设资金投入仍然不足,且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各方努力,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各项任务。建议环保部门争取上级的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建设好我市农村美丽家园。

河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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