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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06 10:54:3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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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扶办函[2018]70号


戴伟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8月我市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真抓实干,扎实开展255个省定贫困村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615日,20户以上自然村1761个有1733个自然村完成了“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完成率98%。全市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2万处,清理垃圾共16.76万吨;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3.2万处,清理杂草杂物共23.7万吨;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1.28万处,清理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共23.3万吨;已拆除危旧弃房9.72万间,拆除面积288.04万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0.27万处,拆除面积10.89万平方米;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0.41万处,拆除面积2.93万平方米;完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0.91万宗。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已绿化0.51万处、已绿化面积20.21万平方米。配置保洁员1136名。已完成危房改造7707户,完成旧房整治3402户,完成住房风貌整治4118户。1464个自然村已实现畜禽圈养。有76个自然村已实施雨污分流。

目前我市省定贫困村的三清三拆工作已进入尾声,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进入2018年,我市将在省定贫困村继续深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在“三清三拆三整治”不降温不停顿的同时,不断档推进“三建立三开展三实行”工作,消除村庄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村庄美化绿化,实现干净整洁有序。一是利用旧石块、砖瓦等,在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建立栅栏圈围,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防止房前屋后重回乱堆乱放状况,建立长效保洁机制,配置完善保洁员制度;二是要开展拆旧复垦复绿、土地登记造册等前期工作,开展村庄清旧补绿、拆旧复绿工作,鼓励开展美丽庭院创建等;三是实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实行卫生改厕,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等前期工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面上村全域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拟安排一定的乡村振兴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可用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经费,届时该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三线”清理问题,我们将在全域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统筹开展。

你提出的村级保洁员经费不足问题。我市已建立了“县区为主,省、市补助,乡镇、村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一是从2016年起,市、县、镇三级以村()户籍人口为基数,分别按5/年·人、12/年·人、3/年·人的标准拨付村(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补助;二是市政府继续加大对新建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的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日处理能力(卫生填埋场)每100吨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焚烧发电项目则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三多渠道筹措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管理市场化,如东源县、龙川县、连平县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是健全队伍管理机制,行政村按照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队伍,保洁员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月。2017年,市级财政投入1800万元给予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补助,并落实1.5亿元资金补助全市2017-201810个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扶贫办

2018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