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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8-06 10:40: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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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林函〔2018〕218号

邱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点建议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很中肯,对我们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们认真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普查登记,建立大树档案”的建议

按照《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粤绿[2016]1号)精神要求,我市统一按照省绿委的有关部署,加快完善古树的普查工作,避免统计粗略、项目少、遗漏现象,健全古树名木系统的档案,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权属、责任单位、传说记载等情况及图像资料,建立全市统一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动态化管理。同时,对有关古树名木的历史典故、传说、故事、神话等做记录整理和宣传,既给保护古树名木提供依据,又加深人们对古树名木的认识,从而达到积极保护古树名木的目的。截止7月底,全市已成功录入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1958株。

二、关于“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的建议

(一)挂牌保护。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完成后,对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统一挂牌,注明古树名木的树名、学名、科名、树龄、编号、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信息,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权利和义务。通过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动态管理,强化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二)日常养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科学的日常养护方案,对辖区内古树名木实施日常养护措施,创造条件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此外,结合护林防火工作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及人为破坏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对易被雷击的高大、孤立古树名木,采取防雷保护措施。

(三)抢救复壮。对综合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施抢救复壮措施。采取松土施肥、合理排灌、修葺栅栏、去除藤蔓类和寄生类植物、防止倾倒垃圾、定期进行有害生物防治、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促进树势增强。

(四)宣传保护。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普及古树名木知识,宣传古树名木文化,提高公众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社团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积极开展最美古树、古树最佳管护人等评选活动,为保护古树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制度保护。实施红线保护制度,严禁破坏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应避让古树名木;对重点工程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的,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后,实行移植异地保护。严格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河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动态监控和巡护,及时处理人为的、自然的突发性危害,对破坏和非法采挖倒卖古树名木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关于“合理移植利用,绿化美化城市”的建议

(一)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我市对“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执行情况、规范树木移植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本着对保护自然生态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管,严肃问责,认真抓好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对发现存在贯彻中央及全国绿委有关规定不力的,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对发生违法违规移植树木、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破坏古树名木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严禁采挖移植天然树木。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全市范围内停止天然商品性采伐,在加强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上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强化苗木管理的要求,在广东省苗木信息管理系统上对全市苗圃大树苗木信息分类登记入库、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掌握大树来源和去向,对来源不清的苗木依法予以处理,从苗木培育上强化大树管理,防止天然大树移植进城。

(三)大力保护并合理移植利用大树资源增加城市美化绿化景观。在市区建设和扩建过程中,以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为前提,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在市区、县城、乡镇市政工程道路改建时,指导用地单位通过优化线路尽量保留原有大树,对部分确实无法保留的要制定科学妥善的移植方案,将大树移植到公园或者其他合适的道路等绿地进行种植,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对古树名木的破坏,保留和开发我市的古树名木资源,为我市城市美化绿化增添一抹新绿,增加“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意境。

(四)大力推进我市古树公园试点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我市东源县顺天镇大坪村古树公园试点建设。

四、关于“注重多元投入,绵延大树资源”的建议

(一)争取省、市、县级资金投入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6年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及2017年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33万元用于推进我市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2018年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40万元,按照每棵古树2万元的标准,做好养护复壮古树的方案,对全市70棵急需进行抢救复壮养护的古树名木,因地制宜实施养护作业,最大限度地改善影响其生长的环境因素,让古树焕发出勃勃生机。

(二)积极探索推进古树名木认养形式,有效拓展古树名木管护资金投入渠道。古树名木保护是公益性事业。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树认养活动,接受国内外的资助、捐赠、馈赠等,从而推动自觉保护古树、爱护古树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探索建立非国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对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所失去的土(林)地利用收益及管护劳务付出给予适当补偿,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积极性。

(四)全面强化森林经营管理,绵延大树资源。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落实广东省森林碳汇造林二期规划,实施宜林荒山荒地精准绿化和疏残林改造提升。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大力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启动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和示范林建设,把森林经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全周期经营森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储备林、培育大径材,实现大树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林区和谐稳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林业局

2018年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