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A类)
河交函〔2018〕732号
林慧萍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村村通”公交覆盖率的建议》(第201800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公交公司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因此公交车辆型号的采购不是交通部门所能决定,但作为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会引导各公交公司进行因地制宜的选购。
二、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四好农村路”标准对路面进行改造,结合“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巩固工作,敦促各县区积极推进农村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实施未通客车行政村道路改造工作,促进各县区城乡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三、力争将城市公交经营者及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经营者的线路运营补贴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形成长效补贴机制,加快我市城乡交通一体化事业发展;并激励公交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