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11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07 17:26: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公函〔2018〕69号

市住建局:

我们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113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是

为缓解市区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我局主要有如下措施和建议:

一、合理施划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在确保交通顺畅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范地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并配套设置停车指示或禁停标志,明确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能随意停车和逆向停车。同时,加大力度对市区一些道路里程不长、路面狭窄、路边违法停车严重的道路实行单行交通的管理措施,这样可在单行路设置单边停车泊位,既解决这些道路及周边的交通拥堵问题,也一并解决了无停车泊位停车的问题。2017年上半年,我局对中兴街、新兴西路、新兴西巷实行单行交通管理措施后,效果明显。


二、推动完善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

去年创文迎检期间,市城管局施划了河源大道的白岭头至桂山路口路段两侧人行道的停车泊位,源城区镇政府、街道办施划了兴源东路、大同路北、永和路华达新城路段等道路两边人行道的停车泊位,较好缓解了这些路段停车难现状。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湖北宜昌市最大限度利用人行道,统一规划、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的做法,切实加强人行道停车泊位管理,尽快完成对市区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统一规划和施划,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

三、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行为的整治

对市区较为常见的使用反光锥桶、木凳、摩托车等物品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行为,我局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整治,严查严处此类行为。对商家及群众为霸占人行道停车泊位,而在停车泊位内私自安装车位锁、铁柱或放置凳子、反光锥桶等行为,协调和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清理拆除,有效遏制此种违法行为,还车位于广大市民。

四、推动对市区部分路段实施停车收费

近两年,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均有提出市区道路停车难问题,并建议尽快对市区部分道路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目前,国内道路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已相当成熟,河源市区也基本具备了实施条件。为此,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深圳、广州等市的做法,引入先进的管理系统,如深圳的“宜停车”,加快对兴源路、大同路、化龙路、长塘路等部分道路路段试行停车计时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车辆出行,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推行到市区其他道路。

五、建设智能共享停车平台

由市政府牵头组织,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在市区尽快建设城市智能共享停车平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充分整合和利用道路、住宅小区、企事业、购物中心、公园等场所的停车泊位,在道路停车泊位达到饱和时,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目的地周边有空闲车位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同时,对在道路停车、住宅小区停车的,可根据不同区域、路段、时段,制定合理的弹性收费方案。

六、推动建设公共停车场

协调住建部门加强源头把关,要求新建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足够数量的停车泊位。同时,充分利用市区现有闲置空地,合理布局,加大密度建设小型公共停车场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有占地小、建设快、车位多的优势,现河源市区还没有此类停车场,可先在酒店、商业中心、医院等提倡建设使用,还可引入民营资本开发运营。

七、建议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

建议我市市区参照梅州等城市的做法,在周末、节假日对外开放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提高市区的有效停车泊位数量,切实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

河源市公安局

20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