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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27 23:29:2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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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9〕161号

 

省科技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凌巍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河源高新区发展的建议》(第1191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河源高新区于2002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36月启动开发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8月被省政府授予省产业转移园“十大重点园区”,20152月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成为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高新区。河源高新区是河源工业发展的主战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创新驱动的主阵地,河源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该区发展,把该区作为河源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头号工程”,作为河源“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的“龙头引擎”,举全市之力抓好河源高新区发展。

一、关于建立有利于高新区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的建议

河源高新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以来,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我市于20151112日印发了《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决定》(河委发〔20158号),明确提出了支持河源高新区先行先试并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以及调整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同年11年,印发了《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府办〔201540号),重新明确了河源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有力推动了该区体制机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适应和满足河源高新区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市于20173月、201810月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授予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关于授予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第二批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按照“能下放就下放”的要求,共下放或委托管理职能权限107项,授予河源高新区更多职能权限,支持园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赋予园区机构设置调整的自主权,打造高效灵活的体制机制。

二、关于国家及省级战略性重点项目的规划布局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的建议

近年来,为加快河源高新区发展,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和提升园区接纳能力,我市先后引进了中兴通讯、阿里巴巴、农夫山泉、今麦郎、龙记、西可通信、汉能光伏等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做强电子信息主导产业,培育新的优势产业。为推动园区“二次创业”,我市于201827日印发了《河源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河府办〔20186号),大力支持园区引进重大项目;牵头推动了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大型央企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并初步谋划了总投资50多亿元的合作项目,包括园区基础建设、环境提升、商业商务、服务配套等方面。同时,我市利用河源高新区95%企业来自粤港澳大湾区的良好产业协同发展基础,充分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河产业共建、建设“两个河源”等机遇,加快南山共建园、创智产业园、智能制造科技城、综合保税区、江海联运码头等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下来,我市将积极争取更多的战略性的国家、省重点项目布局园区,推动园区发展提效破局。

三、关于将科技资源配置向粤东西北倾斜的建议

近年来,河源高新区设立了国家级通讯终端检测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省社科院河源分院、天大院士工作站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了粤东西北首个综合型孵化基地“金地创谷”。下来,我市将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支持河源高新区引进更多创新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或创新创业团队,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和珠三角国家自主示范区的科技体系、科技市场和国际体制,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延伸区的关键节点。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成立创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争取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

四、关于加强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人才的相互交流学习机制的建议

为加快人才集聚,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我市于2015年印发了《河源市高新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就加大科技创新领导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骨干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出台奖励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2018年底印发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高新区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为加强向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先进的区的学习,我市大力支持该区领导干部“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创新意识和能力。通过落实和制定了一系列积极地人才队伍建设措施,促进了珠三角地区与河源的人才交流流动,多家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高端人才实践基地落户该区,聚集了一批教授、博导级的知名专家学者进驻高新区,为高新园区企业创新创业带来人才支撑。下来,我市将针对大湾区居住成本高,人力资源流动性大等情况,实施员工高新区购房补贴、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乘坐高铁激励政策,推动湾区中心城市人口向河源高新区疏解,形成园区充足、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人才资源集聚。制定出台人才优先发展政策,构建具备一定吸引力的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激励、人才工作机制,落实必要的软硬件保障措施。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4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