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20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河源市政府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均为会办件;办理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14件,其中重点建议3件,涉及承办单位43个。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应在6月30日前答复省人大代表,会办件应在4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报省主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会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二、市领导挂案领办代表建议
重要的建议实行市领导挂案领办制度。挂案领办市领导要亲自研究建议办理方案,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油茶产业壮大绿色经济的建议(第20190098号、第20190113号)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会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张富城
挂案领办市领导:边立明
(二)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20190018号)
主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陈新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何伟良
(三)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20190062号)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数据管理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黄春垒
挂案领办市政府分管领导:肖振兴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增强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明确承办机构和办理人员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粤办发〔2018〕4号)要求,做好建立工作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工作台账等工作,确保在省考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主办单位应会同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所承办建议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办理、调研、沟通协商、督办、答复、意见反馈等情况,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面商率。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重视与代表的交流互动,对代表建议内容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应及时与代表沟通,准确了解代表意图。每件代表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应与代表沟通,可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理解与支持。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牵头建立协调机制,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办理。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或需市政府层面协调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问题。
(三)规范办文格式,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应按规范格式进行书面答复,并准确标注答复类别;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代表所提建议逐条进行答复,不能答非所问。同时,要将建议答复、协办意见等分别录入河源市人大议案建议管理系统,及时让市人大代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
(四)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办理满意。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规定》(河府〔2017〕39号)有关要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并答复。答复应实事求是,有实质内容和具体措施。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反映问题或内容相近的建议,要结合实际进行集成,并集中协商、集中办理、集中问效。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接到代表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与代表当面沟通;涉及单位较多的,由主办单位协调会办单位一同听取代表意见。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建议的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应适当公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确保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认真分析总结,提升办理水平。代表建议办结后,应及时总结,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听取代表意见、调查研究、集成建议办理、采纳代表建议、解决代表所提问题的做法和情况,以及提高办理质量的经验和体会等。办理情况报告于10月30日前送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附随《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
附件:1.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3.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4.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河府办[2019]8号 附件1—4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