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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我市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日期:2018-10-09 15:06:47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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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8〕511号

 

省府办公厅: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2018年,我市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8件。主办件是李浩代表《关于建设和平县(下车镇)至龙川县(细坳镇)公路跨东江大桥的建议 》(第1234号)。我市按照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了今年的办理工作任务。

(一)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我市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对落实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主持召开相关交办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年初,我市从网上领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后,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办理责任。同时,制订《河源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和《河源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由市长挂办我市主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分管副市长分别挂办我市协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市领导挂帅督办市主办部门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二)落实制度,规范办理。一是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督办机制。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办理、调研、沟通协商、督办、答复、意见反馈等情况,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在办理过程中,市主办部门“一把手”亲自参会、亲自布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签发、亲自落实。实行“直接责任人”专办制度,指定分管负责同志、承办科室和办理人员具体抓,形成专人专件专办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目标管理机制。注重从“领导参与率”“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等方面,加强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年初布置工作、定期检查办理过程、及时签发办理答复、跟踪听取反馈意见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严格审核机制。对每一件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严格把好“四关”,即办理单位初审关、市府办公室核稿关、有关正副秘书长审核关、市领导审批关,从答复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规范,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注重沟通,扎实办理。一是密切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即办前征询意见,充分了解建议提出人的意图;办中邀请代表座谈面商,加强互动,研究工作方法和措施,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办后及时反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升和改进工作。在书面答复建议前,先征求省人大代表的意见,领会人大代表的意图,并深入调研,反复研究,提出高水平又符合我市实际的答复,真正把省人大代表建议办到实处、办出实效。如在办理李浩代表《关于建设和平县(下车镇)至龙川县(细坳镇)公路跨东江大桥的建议》时,我市多次与李浩代表沟通联系,并在答复前约见代表进行面商,解释目前有关政策和存在的困难,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李浩代表对办理单位的办理工作态度表示认可,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二是积极主动与省对口部门沟通衔接,研究存在问题,探索解决路径和措施,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四)接受监督,结果公开。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办复工作,并根据代表所提问题逐条进行答复,把办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努力、取得的成效,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2018515日,我市主办的《关于建设和平县(下车镇)至龙川县(细坳镇)公路跨东江大桥的建议》的办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我市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初步实现了“领导带头办理”“部门注重落实”的良好办理局面,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牵涉面广、相对复杂的建议反映的问题没能及时圆满解决;督办力度和协调力度仍不够;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个别承办单位人手不足、业务不够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的监督、评议制度,特别是继续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跟踪问效,促进建议解决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特别是一些涉及利益分配、牵涉部门多、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调研,力求弄清情况、抓准实质、找对办法,确保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综合性代表建议办理的协调力度,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人大代表进行集体面商,听取意见,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建议的解决率。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加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对办理工作不力、办理进度较慢的,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推动承办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承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开创办理工作的新局面。

 

          河府函[2018]511号附件河源市人民政府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