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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105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8-07-06 10:37:25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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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财法函〔2018〕48号 


市住建局:

现就罗中正代表提出《关于将埔前镇公共基础配套纳入市区统一管理的建议》(第20180105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罗中正代表提出的将埔前镇公共基础配套纳入市区统一管理的建议涉及市与区的财政体制问题,近几年市与区的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对进一步理顺市与各区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划分和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市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市与城区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改革办的部署要求,我局正紧锣密鼓积极稳妥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日前已完成到兄弟市借鉴调研工作,下一步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效率优先和“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合理确定市与区财政事权的履行和各级人民政府支出责任。

去年我市创文期间,为支持源城区政府的创文工作,市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源城区政府创文经费,单单埔前镇市里就承担了880万元,这本身就包括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配套。这也充分说明市政府对源城区建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我局高度重视罗中正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埔前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是否纳入市区统一管理、费用纳入市区财政统筹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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