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中梗阻”,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及垄断性强等问题,更好地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50号)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目录。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50号)。
(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6〕7号)。
三、主要内容
《目录》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文件要求拟定,主要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我市第四批决定清理规范的5个部门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市财政局2项、市国土资源局1项、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1项、市卫生计生局2项、市保密局1项,项目要素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处理决定等。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市编办已征求并部分采纳了5个部门意见。
五、审查情况
已经市法制局审查(河法函〔2018〕26号),并经七届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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