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9〕46号)规定,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0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邮编:517000
2.传真:0762—3238878 电子邮箱:hymzjjzjj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附件《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河源市民政局
2019年5月7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hey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347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