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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区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 11:42:39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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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精神,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的要求,由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河源市区范围内征收土地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要求,受河源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河源市区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本方案实施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拟对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

1.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2.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3.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4.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方式内容

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如要提出有关本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起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四、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罗少健                    

  联系电话:0762-3663001                                                

                           

 2.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河源市正大资产 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98016

  电子邮件:120067472@qq.com


  附件:河源市区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