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关于分户业务的咨询
受理编号
441600-000860912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4-04-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东源县上莞镇的群众咨询:户口本分户需提交什么材料?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4-04-10
答复单位
东源县公安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东源县公安局调处:因婚姻情况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因独立居住分户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件,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的法定登记证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