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关于新生儿医保报销的咨询
受理编号
441600-000731131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3-08-02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连平县市民咨询:小孩于2023年4月出生,现在补缴居民医保能否报销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3-08-02
答复单位
连平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连平县医疗保障局调处: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府〔2023〕43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新生儿可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您小孩于2023年4月出生,半年内参加城乡医保,从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咨询电话:43092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