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民政局能否开具涉外婚姻单身未婚证明
受理编号
441600-000317342
诉求类型
投诉
诉求时间
2020-10-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尊敬的政府工作人员您好,因为我的未婚妻是外籍人士,在我未婚妻当地办理结婚需要提供我的未婚单身证明,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户籍所在地开具未婚单身证明吗。期待您的答复。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10-28
答复单位
龙川县民政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民政局能否开具涉外婚姻单身未婚证明,经龙川县民政局调处:根据您咨询“民政局能否开具涉外婚姻单身未婚证明”,部门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精神,答回复如下; 自2015年9月18日文件发布之日起,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附件: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如您申请事项有以上国家的,请您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本人前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 咨询电话:0762-68999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