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关于《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的问题
受理编号
441600-000305845
诉求类型
咨询
诉求时间
2020-09-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政府9月7日已印发,但我于9月14日提交资料到相关部门确表示未有接到通知,请告知我们个体户如何办理此事项,向哪个部门办理,不要让我们跑来跑去。谢谢!
处理信息
答复时间
2020-09-18
答复单位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结果
您好,关于个体工商户补贴的咨询,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根据《河源市源城区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补贴资金的通知》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1.2020年7月31日前在源城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2.证照齐全,正常经营(照指“营业执照”,证指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时应为有效状态);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2017年7月3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4.没有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经营异常状态:指经营户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等情况而曾经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但在2020年9月7日前已经移出经营异常状态的除外)。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